告知聲明事項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條款
LY Corporation(以下簡稱本公司)將蒐集填表人姓名、公司資訊、電子郵件、電話等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之資料,並於評估及處理業務合作申請、聯繫業務合作事項及提供本服務之行銷訊息等目的內利用,包括提供予受本公司委託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受託處理相關事務者。利用期間自填表人提交本表後之12個月或至本公司與填表人所屬之公司完成業務合作洽談事宜,以時限較長者為準。利用地區限於填表人之公司及本公司暨相關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受託處理相關事務者從事業務的國家及地區(如台灣、日本)於相關法律或命令許可範圍內利用;若填表人不願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或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者請求刪除所蒐集之個資,本條前述目的將無法進行,包括洽談業務合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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